1月18日,国家医保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印发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22年)》。

本次调整,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,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。从谈判和竞价情况看,147个目录外药品参与谈判和竞价(含原目录内药品续约谈判),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,总体成功率达82.3%。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,价格平均降幅达60.1%。本轮调整后,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,其中西药1586种,中成药1381种;中药饮片未作调整,仍为892种。本次新增的药品绝大部分是5年内上市的药品,其中23个药品是2022年当年上市当年新增纳入目录。一是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功能定位;
二是全力支持新冠病毒感染治疗;
三是继续支持重点领城药品进入目录;
四是取消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,扩大受益人群;

一是与新药审评审批做好衔接。如5年内获批的新药、5年内说明书发生重大改变的药品,体现了鼓励创新的导向。二是紧扣当前临床用药实际需求。如连续三年将新冠治疗用药纳入申报范围、罕见病用药可不受5年内获批的限制等。三是体现对相关部门药品管理政策的支持。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、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清单、鼓励仿制药目录内的药品等。目录外新增药品涉及23个临床组别,包括56个慢性病用药(高血压、糖尿病、精神疾病等)、23个肿瘤用药、17个抗感染用药、7个罕见病用药等,其中22个儿童用药、2个新冠治疗用药、2个国家基本药物,重点领域药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。有24种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被纳入谈判,20种药品谈判成功。《通知》要求,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为与《关于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》等疫情防控政策做好衔接,目前已经被纳入医保临时支付范围的阿兹夫定片、清肺排毒颗粒两个谈判药品,新的支付标准自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。一是对于新准入和续约的品种,医保支付范围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确定,原则上与说明书保持一致。二是对于目录原有品种,主要调整放宽了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、国家基本药物以及说明书适应症发生变化药品的医保支付范围。三是对个别原支付范围表述不合理的药品做了修订。下一步将根据临床用药情况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,逐步调整完善目录内药品的医保支付范围。5. 国家医保局准备采取哪些措施推动新版目录落地?一是落实谈判药品直接挂网等措施,确保谈判药品如期按照协议调整支付标准。二是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联动,根据临床治疗需求,及时将新增药品特别是谈判药品纳入本机构配备名单,提升用药保障水平。三是指导各地完善“双通道”管理机制,通过定点零售药店等渠道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。四是强化准入后管理,加强对目录内药品特别是谈判药品使用、支付情况的监测,努力解决落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五是继续组织企业定期报送药品配备机构名单,在我局官方APP开通查询通道,方便患者查询、购药。
*文章来源: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、医药经济报、赛柏蓝
附件一: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22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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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二:2022年新纳入产品+厂家+独家+代理+价格明细表





